在您的情况中,公司计划搬迁工厂,且搬迁地点较远,改变了公司名称,这些变化可能被视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果这些变化严重影响了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公司需要与劳动者进行协商,试图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公司可能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如果公司未事先通知劳动者,直接搬迁至新地址并更改公司名称,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向公司提出异议,要求公司解释搬迁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以及是否会对劳动合同的履行产生实质性影响。
2. 如果公司承认搬迁和更改公司名称的事实,要求公司提供书面通知,说明搬迁和更名的原因,以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3. 如果公司拒绝提供书面通知,或者在搬迁后未通知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提供书面通知,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4. 如果公司坚持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获得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