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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已经申请并已经公示中的发明专利,被仿制或部分抄用。有哪些处理方式或渠道制止呢,是否属于保护范畴

湖北省-武汉市 知识产权 2024-07-10 15:53:52
用户:199*****667
律师回复(2)
  • 王孟辉律师

    月帮助5人

    回复于2024-07-10 15:56:49

    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可后台私信一对一回复。

  • 赵代川律师

    月帮助37人

    回复于2024-07-10 16:01:05

    已经申请并已经公示中的发明专利虽然尚未正式授予专利权,但申请人对该技术方案享有临时保护的权利。这意味着在专利申请公布后至授权前的这段时间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申请人许可实施该发明专利的,可能构成对申请人临时保护期的侵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日至授权公告日期间,如果发现他人非法实施该发明专利的技术方案,申请人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异议请求,并提供证据证明他人实施了该技术方案。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进行调查,并根据情况作出相应的决定,如撤销原批准或给予临时保护等。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对他人民事权益的侵害,包括知识产权的侵害,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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