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似乎涉及的是租赁合同纠纷,而不是劳动法调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主要针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其中包括工资支付、加班工资、最低工资标准、经济补偿等方面的规定。
您提到的“跑外卖租过车”,这通常指的是通过租赁服务获取交通工具用于从事送餐服务。在这种情况下,您与租车方之间形成了一种租赁合同关系,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如果逾期支付租金,租车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您支付逾期租金。
至于租车方“没关订单”可能指的是租车服务提供商在您未按时支付租金的情况下,出于对风险控制的考虑,暂停了您的用车服务。这种做法在租赁合同中是可以预见的,特别是当租赁者未能履行支付义务时。
如果租车方已经为您提供了服务,您理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如果租车方确实未关闭您的订单,这意味着他们可能愿意或默认您继续使用车辆,但这并不免除您支付租金的责任。
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您应当首先查阅您与租车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了解逾期支付租金的条款和后果。如果租车方已经根据合同条款采取了措施,比如关闭订单,那么您可能需要支付逾期租金。如果租车方的行为超出了合同约定的权利,您可以尝试与租车方协商解决,或者寻求法律援助来评估您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您认为租车方的行为不当,或者租车方要求的逾期租金不合理,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 与租车方沟通,解释您的立场和困难,寻求解决方案。
- 查阅租赁合同,确认逾期支付租金的条款和您的责任。
- 如果您认为租车方的行为不合法,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 如果事情升级为法律纠纷,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代表您与租车方协商解决,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