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的情况中,如果您决定不购买已经称好的无骨鸡爪,这是您的个人选择,不属于违法行为。商家无权强迫顾客购买商品,除非商品已经交付且顾客接受了商品,否则买家有权不购买。
至于店主的辱骂和将无骨鸡爪往身上扔的行为,这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中提到的“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店主的行为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您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
维权步骤如下:
1. **收集证据**:保存与店主冲突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录像、录音、目击者证言等。
2. **报警**: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详细情况和证据。
3. **请求公安处理**:要求公安机关对店主的辱骂和扔东西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店主进行相应的处罚。
4.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事情涉及消费者权益,您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消费者的帮助。
5. **民事诉讼**:如果事情给您造成了物质损失或精神损害,您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店主赔偿损失。
6.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有必要,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您的法律权益,并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保持冷静和理性至关重要,尽量避免升级冲突。如果店主的行为构成犯罪,警方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如果店主的行为仅仅是道德问题或轻微的违规行为,警方可能会进行警告或小额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