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的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可以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于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情况下,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他们签署的合同可能被认为是效力待定的或者效力可疑的。这意味着,如果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者在事后得知并表示反对,合同可能会被宣布无效。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签署的所有合同都是无效的。有些特定类型的合同,如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可能会被认为是在他们的行为能力范围内,从而可能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结合合同的内容、未成年人的智力状况、签订合同时的环境和条件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综合判断。如果未成年人在签订合同时得到了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事后得到了监护人的追认,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有效。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引起了争议,通常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可能涉及到法院的审判过程,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综上所述,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无法简单地给出一个绝对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