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妈妈在饭店上班,今天在工作的时候被其他同事砸伤脚,轻微破皮和出血,脚已经肿了,我妈妈考虑到是饭店的事情,就没有报警,同事非说不知道砸到脚。之前这个同事也多次对我妈妈进行小型的人身伤害,比如踢一脚,拿毛巾砸人,之前我妈妈都是忍气吞声。这个同事是我妈妈的师傅,也是小领导,现在饭店说是否继续让我妈妈在饭店上班,全听这个师傅的。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报警,警察一般怎么处理?另外如果开除,是否合法?感谢您的解答。
江苏省-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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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20: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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