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年7月5号向佛山某私立医院提出离职,医院领导表示不会同意,以人才培养及成本为由拒绝同意,说如果要离职可以走劳动仲裁。
2、曾于今年五月份与医院签订一份为期一月的正骨手法培训协议(医院帮交学习费用约八千,总共约价值一万五,然后需要为医院服务满三年),因自身与家庭原因7月份打算离职,并且我也联系好回家乡工作地点,大概八月初要我到职。
3、请问我目前需要怎么做,是否需要走劳动仲裁,怎么才能快速离职,还有我需要赔偿医院多少?
广东省-佛山市
劳动争议
2024-07-05 1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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