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继承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您姑姑和姑父的遗产,首先由他们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配偶、子女、父母。由于您姑姑和姑父的女儿是他们的子女,她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姑姑和姑父的女儿是唯一的子女,那么她的继承份额将是遗产的全部。如果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如配偶和父母),那么遗产将全部归女儿所有。
如果有其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例如您姑姑和姑父的配偶(即您姑父和姑姑的父母)仍然在世,那么他们也将参与继承。在这种情况下,遗产将按照各自继承人的份额进行分配。
如果存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有足够的人可以继承遗产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会继承遗产。
请注意,具体的继承份额和方式还需要考虑其他可能影响继承的因素,例如遗嘱的存在与否、遗产的性质、是否存在放弃继承等情况。如果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可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