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雨天早晨发生的交通事故,两辆电动车同向行驶,我是后边经过时,车把手互碰,对方摔倒,对方未带头盔且载人,现在交警大队判我方主责,对方次责,我要求37,对方想28,赔偿金额27000,对方病情:t7t8胸椎骨折,尾骨骨折

江苏省-苏州市 交通事故 2024-06-27 03:11:07
用户:180*****725
律师回复(6)
  • 回复于2024-06-27 06:11:53

    你好,赔偿金额不服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用户追问2024-06-27 06:17:07
    是否要因为害怕他伤残鉴定能定伤残,而不去协调呢
    律师回复2024-06-27 09:36:36
    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做伤残是他的权利。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回复于2024-06-27 06:33:22

    你好,一般来说是37开,具体联系我指导你

    用户追问2024-06-27 08:16:43
    他这种能定伤残么
  • 陈慧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4-06-27 09:31:10

    一般主责次责是37,争论不下就让对方起诉处理

    律师回复2024-06-27 09:32:30
    骨折能定残,可以不用垫付任何费用,后面处理
  • 薛晓波律师

    月帮助75人

    回复于2024-06-27 09:48:09

    可以坚持主张37,咨询电话联系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163人

    回复于2024-06-27 11:30:13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 回复于2024-06-28 14:44:43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法律条文,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回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并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事故。对于简单的交通事故,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之间如果有损害赔偿争议,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选择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您的案例中,您和对方之间的交通事故已经由交警大队判定责任为主次责任。然而,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比例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损失和责任大小来确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如果您不同意对方提出的28%的比例,您可以坚持自己的立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您的观点。同时,您也可以提出自己接受的37%的比例,并解释为什么您认为这个比例是合理的。在调解过程中,您应当尽量提供充分的证据,如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资料、交通费用凭证等,以证明您的损失。 如果调解不成功,您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赔偿金额和责任比例。在这个过程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您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0*****725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