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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家菜鸟驿站的老板,前段时间招的员工,当初说好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最少半个月打招呼才能离职,从四月十号到五月20号,该员工还是大三在校,因为他五月20号中午1.30跟我说学校有事要走人,未经过我同意,提前半小时通知我离职,现在给我造成的损失,我有没有权利让他赔偿后,在给他结算五月份工资,

山西省-太原市 劳动争议 2024-06-21 20:28:26
用户:155*****224
律师回复(3)
  • 车莉律师

    月帮助47人

    回复于2024-06-21 21:52:52

    可以扣除合理的费用后再发剩余工资,但不宜过高

  • 回复于2024-06-22 09:43:21

    多次办理此类案件,有方案维护你的权益,点击下方支付详询。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262人

    回复于2024-06-22 12:35:58

    你好,扣除损失的其他费用要支付,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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