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在县道上,南北向,单车道,没有任何交通标识,我骑着电动车在路东,想要向南,就斜着穿过马路,已经快要靠西边了,被后面一辆电动自行车追尾,请问如何定责?

湖北省-武汉市 交通事故 2024-06-19 18:12:05
用户:195*****652
律师回复(4)
  • 杨洪福律师

    月帮助233人

    回复于2024-06-19 18:20:09

    这个情况建议报警处理,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续赔偿事宜以该认定书为依据。

  • 占静律师

    月帮助989人

    回复于2024-06-19 18:24:26

    你好,现场有没有监控呢?

  • 刘敏律师

    月帮助678人

    回复于2024-06-19 19:03:15

    报警,由交警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447人

    回复于2024-06-20 14:52:52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95*****652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