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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中心城区应对疫情暖企纾困助力房地产业平稳有序发展十条措施》亳政办秘[2022]20号,发布时间2022.4.18,文件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牵头单位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6.24依据该文件发布通知,疫情期间造成不能如期交房的可以延期3个月交房,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延期3个月之后再不交房承担违约责任。涡阳县房地产开发商规定交房日期2024.6.30,开发商于2024.6.7邮寄延期交房通知涵,延期交房3个月,不承担违约责任。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涡阳县房管局也是做出同样是的解释。请问:如何维权?如何要回违约金?

安徽省-亳州市 合同纠纷 2024-06-19 10:54:52
用户:131*****979
律师回复(3)
  • 杨增辉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4-06-19 10:56:05

    你好,目前有时间,可以直接进 行沟通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10人

    回复于2024-06-19 11:00:50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 回复于2024-06-19 11:26:20

    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如果延期交付函上有写明延期交付三个月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您方不同意的话,也需要尽早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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