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长沙工作的,一家幼儿园的招生老师,相当于销售,招生好奖金金额就会大一些。
现在我的合同到期了,公司说不续签了,给补偿金,工作3年一个月,按3.5个月算。但是现在公司只按照前一年的平均工资算(不包含每个月的招生奖),因为这个岗位是销售,每个月还有招生奖,但是招生奖没有随着工资一起发,但是跟发工资的模式是一样的,就是次月发放有时候是公司账号打到工资卡上备注好了奖金,有时候是发现金,有时候是微信转账。请问这项奖金是否应该算在前一年的工资里来算我的补偿金呢?
湖南省-长沙市
劳动争议
2024-06-18 14: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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