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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结婚领证一年多了并一起共同生活,偶尔出去干活一两个月然后回来。未育,结婚期间男方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从未做到丈夫的责任,家庭开支都是我一直在负责,现在感情破裂想离婚对方要彩礼6万6全部返还,这种情况需要返还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婚姻家庭 2024-06-16 17:20:20
用户:152*****058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4-06-16 17:26:51

    一般根据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等综合判断

  • 周敏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4-06-16 17:29:25

    不需要,本来就是赠与,加上已经共同生活这么久,除非男方经济条件极其差。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86人

    回复于2024-06-16 19:04:53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2人

    回复于2024-06-16 20:57:39

    需要酌情的返还,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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