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幼师,昨天被园长叫过去谈话,直接通知我不再续约了,园长说因为园所下学期要缩招需要裁员,又因为我是第一份合同,合同到期是2024年8月31日,昨天通知我不再续约,算是提前超过一个月通知的,所以没有经济补偿费。我签的合同开始日期是2023年8月15日,结束日期是2024年8月31日,在合同存续期间我是可以正常工作领工资的,社保公积金正常缴纳的,但是幼儿园在8月底让职工回来上班,那段时间我是被当做请假会被扣钱的。我的问题是,园长说不再续约,还没有赔偿金,这个说法是对的吗?是有哪条法律明文规定我的劳动权益呢?那么我在被不续约下能拿到赔偿金吗?赔偿金怎么算呢?又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可解决?
广东省-深圳市
劳动争议
2024-06-15 1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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