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7年被禹城市政府拆迁了一间住房,房屋面积19.8,另外厨房8平方米,还有一个小院,总供面积约38平方米,因为我是无房户,按政策应该补偿到46平方米,但现在安置办工作人员说如果我要楼房可以给46平方米,如果要現金只能按19.8平方米给钱,我想问一下国家政策是要求这样吗?再说我整个院子是38平方米,按当时拆迁政策百分之63计算的也应该是24平方左右,也不能只是19.8呀,我这问题在去年十月份反映到12345了,当时安置办也同意给我按46平方米,如果不要楼可以转让面积,因为当时已经已经没有要面积的了,所以就又拖到現在,可是前些天我打电话给安置办工作人员,他说又变了,就是上面说的那样
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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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1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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