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情况:
我于2023年11月5日接收到被申请人公司的hr何女士在boss直聘上发出的符合贵司乐高老师一职,邀请申请人加入贵司,并于2023年11月6日到贵司报道入职的消息。当时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3个月,工资为底薪2800元/月加提成,工作时间8个小时,一个月月休4天。
直至2024年6月2日为止,公司都没和我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一直以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工资(备注x月劳务费,总共收益18641元,还有一个月工资未发),直至2024年6月2日公司直接将我踢出工作钉钉,并移出所有工作群聊,没有任何的书面离职通知书。期间曾询问过有关转正的相关事宜,被线下约谈告知考核不过,还需继续考核,无故延长考
广东省-佛山市
劳动争议
2024-06-06 14: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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