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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朋友私信讨论一个女生,讨论内容属实,然后我把聊天记录转发到一个四个人的小群里面,但并未遭成任何社会舆论压力,现实生活中也没有对被讨论者有任何影响,三个月后,小群里面有人讲这个事情说了出去,并对其添油加醋,夸大事实,小群里面还有人把聊天记录发给被讨论的人看,被讨论的热说我和我朋友是在对其造谣,请问我跟我朋友是否构成造谣罪,小群里面的人传播出去是否应负责人,我把聊天记录发到群里是否应该负责人,我们应向被讨论的女生进行经济赔偿吗

四川省-德阳市 侵权维权 2024-06-05 21:16:40
用户:198*****659
律师回复(2)
  • 刘敏律师

    月帮助828人

    回复于2024-06-05 21:19:53

    造成社会评价降低的需要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05人

    回复于2024-06-05 21:20:22

    聊天记录转发可能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情节不严重的仅仅是民事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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