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环卫工人工作十几年,单位未给他购买社保,2019年单位让他退休,2024年2月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不受理,劳动者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劳动者与单位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不能分明,又以劳动者过了一年仲裁时效驳回劳动者诉讼请求。请问律师这个法院判决还能上诉吗?上诉有哪些辩点?劳动者与环卫单位当时是签的劳动合同,单位未将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劳动者找单位要说是单位遗失劳动合同,一审庭审单位也未向法院提供劳动合同,请问律师能以单位遗失劳动合同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吗?谢谢!
湖北省-荆州市
劳动争议
2024-06-02 08: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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