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项目征收,组上山林土地集体资产,组上利用村民自治法少数服从多数,在分配方案签字前,秘密组织 70% 组员私下签订内调协议,达成多数一致。分配方案是:淹没面积土地征收款归承包的户主。土地承包几十年了,我户现状人多林地,水田少,淹没面积更少。镇ZF只认达到 70% 签字,已经签字盖章拨款了(除我一户)。找FY起诉,几个月等来的结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权范畴,不属于该管辖范围,被驳回。
补充:整个项目 200 多户都是征收款按人口平均分配,本组成员也是已是否达到平均分配标准签字的。只有少数 3-4 户超出平均几十万。所以有了拉拢其它组员秘密签订内调协议。我户比按平均分配少一百万。
我该怎么办
湖南省-长沙市
拆迁安置
2024-05-23 11: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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