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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报废车撞了对方的车,对方车辆受损人无碍,自己骨折住院了,交警责任认定70%责任在我,30%责任在对方。对方的车辆有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给对方赔偿了,但我自己没有获得交警责任认定书(交警给了对方车主责任认定书),住院期间的治疗费也没有任何赔偿。这个交通事故虽然主要在我,但是否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住院医疗费?如果可以,需要找交警拿责任认定书吗?涉及起诉的情况下是只起诉保险公司还是把保险公司和对方当事人列为共同被告?

广东省-广州市 交通事故 2024-05-21 20:05:25
用户:183*****972
律师回复(2)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754人

    回复于2024-05-21 20:57:02

    可以的 ,1 交强险20万元 的限额 ,由对方保险公司承担 ,交强险20万以外的部分 ,对方再承担30% ,20万元以内的部分 ,都是对方的交强险 保险公司承担的 ,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09人

    回复于2024-05-22 11:32:47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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