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原租房合同租赁期是23.4.1-24.4.1,在房租到期前1月已告知房东续租,于24.3.16续租了一年,且付了全款。
原合同摘录:1、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如乙方没有通知甲方要求续租,则视为本合同到期终止。2、任何乙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如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需要赔偿另一方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问:1、续租没有签订新合同,能否说明是按照原合同执行的;2、现因工作调动,不能继租,需要退租,已于24.5.8告知退租事宜,但是房东不退租,怎么办?3、承租方有过错吗?
四川省-成都市
合同纠纷
2024-05-21 10:28:25
用户:183*****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