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使用剪映内自带素材剪辑视频发布视频号后,现被字体公司发函告知字体侵权。
1.事先不知道是该公司字体,不是刻意使用该字体(剪映内字体在二级菜单,并且名称为“漫书体”。现在告知我字体叫“汉仪秦川漫书体”)
2.共有两个视频使用该素材,播放量总共为1807次
3.拿到协商函后立即停止了使用并下架
对方要求:要以官网定价赔偿1.8w,现在协商至1w。(但是我觉得这个价格还是太高了)
有哪位律师能指导一下,确实不是故意的。
陕西省-西安市
知识产权
2024-05-20 15: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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