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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快7年了,在部队受伤动手术,当时因为部队改革没评残就退伍了,退伍这么多年受伤部位一直影响到我正常生活,我是2015年入伍,2016年受伤后在部队医院动手术(右手手腕豌豆骨剔除手术),16年在高原还因为高原反应抢救了几天,住院记录都有。但我去找我们当地武装部,武装部说我签了未带病回乡,不受理我,但我住院证明上写着因公受伤,也是在服役期间。我看网上很多案例都可以补评军餐,但我们当地武装部不管,这种我该怎么办呢?

北京市-市辖区 其他 2024-05-19 18:46:09
用户:185*****168
律师回复(1)
  • 缪春艳律师

    月帮助43人

    回复于2024-05-19 19:06:14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应当提交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档案记载是指本人档案中所在部队作出的涉及本人负伤原始情况、治疗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等确切书面记载。原始医疗证明是指原所在部队体系医院出具的能说明致残原因、残疾情况的病情诊断书、出院小结或者门诊病历原件、加盖出具单位相关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

    律师回复2024-05-19 19:08:24
    向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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