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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发生地南京市溧水区柘塘街道湖滨雅居 2.已进行事故认定,对方全责。 3.诉求:能否要求对方或者保险公司赔偿车子维修期间正常的上下班以及取车的交通费!是需要协商赔偿?或者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对方可以赔偿?

江苏省-南京市 交通事故 2024-05-19 12:02:59
用户:152*****370
律师回复(6)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5人

    回复于2024-05-19 12:03:50

    交通费一般由法院酌定,不会很高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91人

    回复于2024-05-19 12:07:53

    合理交通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需要留存交通费用证据,先协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 回复于2024-05-19 12:08:15

    合理的交通费,一般没多少,如果租车,可以 主张租车费用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27人

    回复于2024-05-19 12:12:15

    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回复于2024-05-19 13:28:22

    可以要求,交通事故第一时间报警,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后续协商赔偿,协商不成法院起诉。可以点击头像一对一沟通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6人

    回复于2024-05-19 20:44:21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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