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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2024年5月1日起,洛阳东泽自动化负责人委托参与东南汽车焊装车间改造升级项目,期间总包方为浙江金麦特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至5月9日,项目结束,总包方将总包费用对公转账给分包方洛阳东泽自动化相关员工,5月10日时,总包方金麦特公司将其分包方期间所产生劳务费用,以对公转账方式,转账给分包方东泽自动化,本人至今,却迟迟未能收到薪资。

湖北省-武汉市 工程建筑 2024-05-16 03:37:06
用户:132*****826
律师回复(2)
  • 杨勇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4-05-16 07:38:40

    有没有签合同,约定什么时候付款?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96人

    回复于2024-05-16 09:11:08

    你有对方身份信息和证据直接起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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