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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某县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人脚上有创伤,缝针42针,伤口创伤总长度小于20cm,现住院治疗12 天,伤口已经基本恢复,咨询主治医生后,可以出院静养恢复,脚面上的线缝合18天后可以拆除,伤者60岁,无固定工作,平时跟着工人们上工挣钱,请问如果按照法律程序计算,除医药费外,最多可以赔偿伤者多少钱?谢谢!

湖北省-武汉市 交通事故 2024-05-01 12:44:11
用户:184*****089
律师回复(2)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8人

    回复于2024-05-01 12:45:22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 郝智毅律师

    月帮助3044人

    回复于2024-05-01 14:41:41

    营养期护理期误工期费用等,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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