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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3月20日和某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条件写了试用期期间一个月工资6800,试用期内有部门提成,试用期合格后,根据工作能力表现另加工资300到600元。4月20日试用期结束,4月28日告知我试用期结束后没有另加工资这回事,随后我立马向某公司提出了离职通知。这种情况某公司是否不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责任?我可以拿到多少工资和赔偿呢?

广东省-东莞市 劳动争议 2024-04-29 11:42:55
用户:147*****340
律师回复(5)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90人

    回复于2024-04-29 11:43:15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回复于2024-04-29 11:44:12

    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赔偿半个月工资

  • 孟祥耀律师

    月帮助316人

    回复于2024-04-29 11:47:02

    主要是另加工资这个合同有约定吗

  • 金梦娜律师

    月帮助3人

    回复于2024-04-29 11:47:04

    你好,根据工作能力表现另加工资有没有确定的标准,公司不加工资有没有给出合理解释,你自离对你不利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203人

    回复于2024-04-30 18:14:00

    你好,需要按约定的支付完整报酬,拖欠工资,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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