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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于2015年分了房68个平方,我们于2022免缴纳了接房补交房款5万余元,于2023年3月取得了房产证,契税证明上也是3月,现在我们要卖房,告知我们未满2年需要缴纳增值税2万左右。 请问我们这种情况需要缴纳增值税吗?如果需要缴纳增值税,那是收取依据和收取金额是如何计算的呢?
重庆市
其他
2024-04-28 19:34:16
用户:15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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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
刘敏
律师
月帮助89人
回复于2024-04-29 09:29:07
具体可以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
咨询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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