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二小条,不胜任工作需要经过怎么样的过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广东省-珠海市 合同纠纷 2024-04-27 13:47:33
用户:131*****787
律师回复(2)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4人

    回复于2024-04-27 13:59:02

    这种情况下需要单位提供证据

  • 回复于2024-04-27 14:24:05

    第二十六条,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1*****787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