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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在长春宽城区凯旋路与长新街交汇公交站点发生一起电动车撞倒行人交通事故当时公交车停在公交站点儿,行人刚从公交车下车公交车侧方距离站台大约两米远,我想问的是像这种情况,公交车有责任吗

吉林省-长春市 交通事故 2024-04-22 16:36:13
用户:172*****220
律师回复(3)
  • 郭小锋律师

    月帮助137人

    回复于2024-04-22 16:43:51

    一般和公交车无责任。

  • 回复于2024-04-22 16:47:58

    你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才能判断,建议报警处理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50人

    回复于2024-04-22 17:17:13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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