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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电瓶车和轿车,我是电瓶车。判定同责,我受伤,对方没有,对方修车花费15198,走了代位追偿,我的人伤和误工费等加在一起赔偿金额,对方保险公司的意思是和对方车损花费持平,也不让我出钱了,这种情况合理吗,想知道自己有没有被忽悠。

北京市-市辖区 交通事故 2024-04-19 11:46:03
用户:183*****857
律师回复(3)
  • 梁晶律师

    月帮助8人

    回复于2024-04-19 11:47:37

    如果你的损失不大情况下可以同意这种方案

    用户追问2024-04-19 12:45:38
    主要是我受伤了,心里有些不平衡,治疗费具体没有花太多,也就6千左右,然后误工费啥的,就觉得保险公司会不会坑我,以为他们还会让我多赔点,您觉得他们这样处理还是比较合理的是吗,如果有法律程序,对我有利吗?
    用户追问2024-04-19 18:23:31
    您好梁律师,如果我走法律程序的话,结果会比这个更好吗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回复于2024-04-19 11:55:54

    如果持平的话,那就是谁也不用给谁了。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34人

    回复于2024-04-19 13:52:07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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