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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孩子4月28号满一周岁,还在哺乳期,从怀孕到现在一直没上班,男方经营一个快递驿站,是孩子满月以后我俩弄的,但一直都是他在经营干活,我在家带孩子,前期是我妈妈帮忙带,月初才去外地我自己带,婆婆每个月给1000元,离婚后就不会给了,店里每个月大概能产生纯利润7/8000左右,现在要离婚,财产有一套房子我俩名字,外债有30万,是我俩共同花销产生的,现在离婚谈好的条件是房子归我,外债归我,店归他,每个月给2000抚养费,想问下合理么,还能争取到更多么。

安徽省-蚌埠市 婚姻家庭 2024-04-14 16:12:16
用户:136*****494
律师回复(1)
  • 纪会辉律师

    月帮助5人

    回复于2024-04-14 16:30:48

    根据你的描述正常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债务也平均分,房子价值比较现在房子归你,且抚养费2000元根据对方收入情况也比较合理,如自愿承担债务且能承受该外债,目前离婚条件也是比较合理的,但主要以双方意愿为准。

    用户追问2024-04-14 16:33:24
    房子市场价值在50万上下,但是挂了好久没卖出去,就是哺乳期和一直在家照顾孩子不上班的情况下,也只能争取到最多都是财产和债务平均分么,没有争取更多的可能性么。
    律师回复2024-04-14 17:08:23
    对方没特别过错,没有多分的情形,房子归你已经财产最大化了
    律师回复2024-04-14 17:09:43
    抚养费按照收入标准20%-30%,已经达到比较高了
    展开全部3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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