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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资料加班:公司没有书面、电话、信息通知加班。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变相的(比如做完扣绩效等)让员工加班。实际每天2小时至5小时自己时间忙编辑资料。 正常工作中加班:我们公司是需要开车的,下班要把车开回公司,还对应的使用器材,公司规定早8:30,晚17:30。但是很多时候是晚于17:30下班,经常是晚1小时至3小时下班,公司没有算加班,也不算加班。 以上情况构成加班吗?可以向公司索要相对应的报酬吗?公司拒不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构成加班,没有实际证据,需要做那些动作保留证据?

四川省-成都市 劳动争议 2024-04-07 10:17:23
用户:155*****029
律师回复(4)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73人

    回复于2024-04-07 10:17:35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4人

    回复于2024-04-07 10:19:40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回复于2024-04-07 11:25:02

    可以申请仲裁,资料方面还差点,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99人

    回复于2024-04-08 00:18:02

    你好,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进行赔偿,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进行投诉。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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