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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4号晚上9点13分左右,在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石湖洲牌坊位置临时停车下人,对方故意驾车撞我的车,后来发生争论,对方用手打到我老婆脸上,我老婆就从车上拿了条不锈钢打了他腿部一下,对方就故意躺在地上不起,等派出所和救护车来,后来我们一起去派出所做了口供,最后我老婆跟对方被另一个派出所带走了,到现在还没出来,我今天去派出所问,派出所给的回答是现在不能看,等通知,具体什么时候能出来也没说,这种情况需要怎么处理,我老婆多久能出来,我们可以用什么方式起诉对方

广东省-佛山市 其他 2024-04-05 10:39:29
用户:153*****549
律师回复(2)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145人

    回复于2024-04-05 10:40:32

    要看对方伤情。可以提供处理思路。 。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72人

    回复于2024-04-05 12:12:03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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