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目前正在出售一套房产(还有贷款没有还清),购房人要分2次支付购房款(不再向银行贷款,中间间隔几个月),购房人要求在合同中注明:我方收到第一笔房款后,需要双方去房管局将房屋抵押给购房人,在支付剩余尾款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支付尾款,我方可以收回房产,购房人将配合我方解押房产。 1.请问按照上述条款规定,抵押房产是否对于出售方(我方)有风险? 2.抵押房产不等于过户吧? 3.有贷款的房子也是可以办理抵押的对么?办理抵押1天可以办好么? 4.如果对方违约,我需要解押,在对方不配合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凭合同单独去完成解押程序?

山东省-威海市 房产纠纷 2024-04-03 13:03:30
用户:188*****941
律师回复(2)
  • 黄嘉玲律师

    月帮助8人

    回复于2024-04-03 13:36:16

    你好,有风险的,收完全款再进行后续抵押和过户手续。

    用户追问2024-04-03 13:49:28
    有什么样的风险,现在对方就要求第一款抵押,第二笔款过户。风险很大么?
  • 曹磊律师

    月帮助158人

    回复于2024-04-03 14:17:10

    你好,办理抵押只是在房屋权利上增加权利负担,限制交易过户。如果对方不配合办理解押需要起诉来涤除解押权的。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8*****941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