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2008年离婚有一女,约定男方住公租房,每月给女方1000元租房至公租房动迁。2022年双方复婚(实际分开居住,经济相互独立,无夫妻共同财产),2023年公租房动迁(户口中有男女双方,女儿及外孙)共507万,男方拿90万,女方女儿外孙共拿417万。后女方180万全款买女儿名下一房产(2016年由女儿贷款60万男方出20万女方出70万购买,但产证上仅为女儿一人),现产证上仅为女方一人,但实际由男方居住。2024年3月,女方发现男方于该房屋与陌生女子私通,现准备协议离婚明确该房屋为女方一人所有,男方仅享有房屋小房间住至老死,但如再婚或带陌生女子进入房屋,则女方收回居住权,是否可以保障权利?
上海市-市辖区
婚姻家庭
2024-04-01 13: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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