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日原告与被告约定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金樱街海天大厦门口见面交易买卖原告uy125摩托车,当时约定好2023年12月11日过户,后面以各种理由推辞不过户直,态度极其恶劣,已对原告造成非常大的困扰,微信发消息不回,打电话挂断被拉黑,在2014年3月13日,原告查看12123发现车辆已经不在原告名下,原告再次发微信消息给被告,被告至今也未回复也未结清车款。被告身份证信息是贵州白云区人,他人目前在武汉江夏区
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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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1 21: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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