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23年12月2日原告与被告约定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金樱街海天大厦门口见面交易买卖原告uy125摩托车,当时约定好2023年12月11日过户,后面以各种理由推辞不过户直,态度极其恶劣,已对原告造成非常大的困扰,微信发消息不回,打电话挂断被拉黑,在2014年3月13日,原告查看12123发现车辆已经不在原告名下,原告再次发微信消息给被告,被告至今也未回复也未结清车款。被告身份证信息是贵州白云区人,他人目前在武汉江夏区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4-03-31 21:22:53
用户:185*****010
律师回复(3)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46人

    回复于2024-03-31 21:38:53

    您好,可以起诉对方,我在武汉,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99人

    回复于2024-03-31 22:01:38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 刘敏律师

    月帮助517人

    回复于2024-04-01 11:05:31

    协商不成可以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5*****010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