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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去年与现在公司签署了《试用期合同》约定试用期是2023年12月4号到2024年3月3号,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 2024年3月6号18号人事还让我签署员工转正考核表和做转正述职会ppt,20号找我聊转正降薪的事儿我不同意,26号也就是今天,让我做交接让我明天不要来了,这期间也没在签合同,让我离职也说没有赔偿,请问我要如何维权。

福建省-福州市 其他 2024-03-26 09:53:15
用户:137*****168
律师回复(2)
  • 梁晶律师

    月帮助7人

    回复于2024-03-26 09:54:0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支付辞退的违约金

    用户追问2024-03-26 09:57:57
    陈律师,我网上看了签试用期合同也属于正式合同,3个月的合同是没有试用期的,我能主张让他们按12000的月薪给我补齐试用期的工资吗?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16人

    回复于2024-03-26 10:00:01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准备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

    用户追问2024-03-26 10:01:10
    材料要如何准备?钉钉打卡记录能证明我在这家公司工作过吗
    律师回复2024-03-26 10:01:56
    这些记录内容是证据材料
    展开全部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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