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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是网上认识的,事情发生在酒店里,然后经期被男朋友强上了,事后觉得身体不适,也不知道会不会感染啥疾病

湖北省-荆门市 刑事辩护 2024-03-06 13:31:20
用户:139*****086
律师回复(4)
  • 崔红艳律师

    月帮助9人

    回复于2024-03-06 13:52:55

    去正规医院进行体检,积极预防,如果有感染疾病积极治疗。对方的行为涉嫌强奸,可以报警处理,注意留存涉案相关证据。如果事情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会影响证据收集,最终影响能否定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507人

    回复于2024-03-06 13:58:59

    可以去公安局报案。。。。。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40人

    回复于2024-03-06 14:04:08

    你好!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377人

    回复于2024-03-07 02:18:41

    你好,及时报警处理,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进一步一对一深度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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