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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三年前我跟一个男的谈恋爱,他一共转了20700元给我,已经分手三年了,现在他起诉我让我还钱,但是这个钱呢有他让我买东西给他寄出去的有让我送礼的,也有让我给他妈妈买菜买肉的,包括他转给我让我买票去他那里的来回机票路费,还有我们在一起两个月一起共同开销的 这个钱我需要还吗?

云南省-昭通市 其他 2024-03-05 23:30:19
用户:177*****096
律师回复(2)
  • 尹开冲律师

    月帮助54人

    回复于2024-03-05 23:35:37

    你说的情况都不用还给他,提醒一句,除非明确说是借给你的或者明确其他用途,恋爱期间相互转账一般认定为赠予,不需要偿还

  • 刘敏律师

    月帮助885人

    回复于2024-03-06 08:51:34

    不是借款的话不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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