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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 续签合同上写了主要工作地点于上海,乙方充分了解甲方的经营特点,如甲方基于经营管理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进行调整时,乙方同意并配合听从公司的安排。明年公司准备从上海搬到江苏去,如果签了这份续签合同,明年不去,和公司协商不一致,导致终止合同关系,会有经济补偿金吗? 因为公司人事说,这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地点并不会影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上海市 劳动争议 2024-03-05 20:23:20
用户:131*****201
律师回复(4)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509人

    回复于2024-03-05 20:27:29

    你好和合同上的地点不一样的话是不可以的,这个是有补偿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58人

    回复于2024-03-05 23:12:08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028人

    回复于2024-03-06 09:35:02

    你好,如已约定公司可以调动,则不需要支付补偿,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刘安东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4-03-06 12:32:28

    这个确实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但是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同意,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导致劳动合同解除,公司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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