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发生日期:2024年3月4日下午6点30分左右
争议问题:我管理的部门其中一位下属,在客户要求开具发票,但没有给客户开具(该客户已处于退款申请中并且我的下属已和客户达成退款的协定,并转交给公司负责处理退款的部门,且该客户申请发票是在这之后,我下属也登记客户需求)后面客户去税务局举报公司偷税漏税,被税务局处罚,告知我因为这个原因,我作为管理,负有管理不当责任,对我进行罚款,现场让我转1000元给钉钉财务并让我签署一份因管理不当导致公司损失的一份说明,在3月5号要求财务给税务处罚公示文件,回复要请示领导后没有下文
想知道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仲裁公司?能否要回罚款并获得赔偿?
广东省-深圳市
劳动争议
2024-03-05 19: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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