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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23年2月3日酒后骑电动车撞倒一位路人。对方颅骨骨折、脑出血。在县医院进行治疗,2月26日出院。病例分型为一般,总的治疗费用1.4万。我期间探望6次以上,垫付医药费6500元,还给过对方700元现金。因为对方不停要钱,我停止垫付医药费,告知对方出院后一起赔偿,结果对方出院后去武汉、杭州等地多家医院住院进行康复治疗。23年5月我父亲表示包括医疗费可以赔偿2万元,对方不同意,扬言要十几万。我们让对方起诉,对方直到24年1月才起诉。要求赔偿14.6w,还要进行伤残鉴定确定其他赔偿费用。目前法院通知调解,请问我们要准备什么材料吗?

湖北省-武汉市 交通事故 2024-03-01 10:04:55
用户:157*****584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4-03-01 10:08:05

    根据对方的起诉状以及证据确认答辩方案,算下金额合不合理再调

  • 回复于2024-03-01 10:10:17

    对于这种侵权案件,你作为被告,需要对原告提出的证据进行一一答辩,如果原告作出鉴定真的构成十级、九级伤残的话,而且你还是事故的全部责任,真的要十几万甚至几十万,欢迎致电咨询,出方案,一起解决。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17人

    回复于2024-03-01 10:15:31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273人

    回复于2024-03-01 10:30:44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去掉不合理的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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