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日由原项目平调入新项目,2024年1月31日被通知不符合甲方规定,对我进行调岗降薪,2月1日、2日与公司协商未果,公司于2月3日邮件通知调岗降薪,2月4日申请仲裁,后被通知休剩余年假及加班工时至2月22日,共计9.5天,2月21日公司又发邮件通知调岗,2月22日到公司后,首次通知先按照调岗通知到新岗位进行工作,同时等待仲裁调解,被拒绝后,告知22日即为最后工作时间,后期无法进入公司上班,要求出具书面通知,被告知无法出具,需要询问派遣公司,同时要求离开原办公室,第二次谈话仍然告知先到新岗位工作并等待仲裁结果,被拒绝后,告知由于这段时间没有工作没有绩效,上班时间也会按照新岗位调整。
北京市
劳动争议
2024-02-22 14: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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