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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三个孩子的母亲,我常年遭受丈夫的家暴,想以家暴起诉我的丈夫,但是我的丈夫背负高达100万的欠款,我又没有经济来源,离婚后我分不到什么财产,但是欠款是需要分到一半,那么在这个前提下,我如何能争取到最大利益呢

山东省-日照市 婚姻家庭 2024-02-20 13:06:45
用户:189*****217
律师回复(8)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2人

    回复于2024-02-20 13:08:17

    去法院起诉 ,要求认定丈夫的欠款属于他的个人欠款 与你无关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 王凤祥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4-02-20 13:08:34

    你丈夫的欠款是怎么欠下来的 可以详细聊聊

  • 薛晓波律师

    月帮助72人

    回复于2024-02-20 13:10:41

    欠款是否用于共同生活?

  • 李超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4-02-20 13:11:10

    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日照李超律师,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 崔红艳律师

    月帮助7人

    回复于2024-02-20 13:22:26

    如果欠款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承担。你可以去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提交对方家暴的证据如:照片、视频等。孩子不满两周岁的,抚养权一般归女方。孩子已满八周岁的,法院会尊重孩子的个人意愿进行判决。具体可以一对一或电话咨询,可以帮助您进行专业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罗思源律师

    月帮助12人

    回复于2024-02-20 13:48:15

    100万是怎么欠下来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86人

    回复于2024-02-20 18:40:30

    你好!可委托律师代理。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654人

    回复于2024-02-20 21:06:21

    你好,没有财产的话不分割,共同债务的话共同承担,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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