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入职一家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做销售经理,9月份自己成立公司,11月份跟我在职公司签署了广东省代理,1月份底公司发现省代公司法人是我老婆名字,2月5号协商让我离职,后面到10号发工资时间说停发支付1月份工资和取消了省代协议(一开始问了说是等配合处理完解除省代协议在发放),春节第一天上班询问才说是1月份工资作为罚款,不发了
咨询问题1:能否申请仲裁发工资,对于我用自己公司签署省代理是否有不利因素?
问题2:公司说保留起诉我用自己公司签署了省代,告我合同欺诈是否成立?
问题3:对于我用自己公司签署公司产品的代理,是否构成违法或合同欺诈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
广东省-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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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 08: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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