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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今年满55岁的男性中外合资企业职工,单位为达到让职工提前退休的目的,在职工申请延迟退休(符合国家规定的可提前5年退休的特殊工种)时故意要求增加职工工作内容,这种做法合法吗?职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重庆市 劳动争议 2024-02-20 07:52:53
用户:134*****058
律师回复(6)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88人

    回复于2024-02-20 07:56:34

    您好,不合法,可以拒绝。注意保留证据,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991人

    回复于2024-02-20 08:08:51

    超过自身的工作负荷能力可以去投诉。

  • 陈慧律师

    月帮助4人

    回复于2024-02-20 08:11:12

    如果是逼迫离职,那么经济补偿金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4人

    回复于2024-02-20 09:06:20

    只能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但没有经济补偿金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35人

    回复于2024-02-20 13:22:09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回复2024-02-20 13:22:23
    固定好证据可以直接拒绝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24人

    回复于2024-02-21 12:51:33

    你好,不合法,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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