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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公司对于宿舍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将个人插线板及三个手机充电器进行没收,且没收之后并未发出任何通知及公告,询问宿管结果是不予归还 2.检查前并未下发任何警示通知,公司也没有相关规定制度;且在日常检查中,针对此类情况执行的是第一次写保证书归还,第二次没收不予归还,我为第一次被检查到 3.想咨询下此类情况,公司是否有权没收个人物品不予归还,公司是否侵犯了个人权益,个人又当如何维权

河南省-郑州市 其他 2024-02-18 18:22:31
用户:132*****023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4-02-18 18:30:21

    公司不属于行政主管部门 ,不具有没收个人财产的权利 ,但按照公司的要求 ,公司可以作出其他的处罚 ,比如搬离宿舍 ,写保证书等等 ,对于已没收的财产 ,可以要求返还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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