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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坚持分居,把小孩带她老家过了半年,我坚持要接他们回重庆,她不愿意,要提出离婚,婚前我给她买了一套房子,每个月房贷我按月打到他账户,每个月大概七八千的生活费,按月给的,她四年没上班,这四五年的生活费和各种开支我都有记录,这种情况打官司离婚,我能不能把小孩要过来

重庆市 其他 2024-01-27 14:44:45
用户:151*****409
律师回复(4)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7人

    回复于2024-01-27 14:46:48

    孩子多大? 可以提供处理思路。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22人

    回复于2024-01-27 15:08:14

    你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629人

    回复于2024-01-27 19:57:28

    孩子的话,你可以起诉争取孩子抚养权。搜集一些你这边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

  • 张菁律师

    月帮助8人

    回复于2024-01-27 20:12:00

    孩子如果一直由母亲照顾,生活已经比较稳定,可能对你不太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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